主持人 : 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光临新浪嘉宾聊天室。今天新浪财经非常荣幸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执行副总裁贾海茂先生和产品开发部副总陈东辉博士作客新浪嘉宾聊天室,与网友就大家关心的人保财险推出新的保险条款问题做一个坦诚的交流,现在我们请贾总谈一下关于车险新条款推出的前因后果。
 贾海茂 :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我们从11月1号推出机动车辆险新条款以后大家特别关注,针对新条款推出,大家说为什么这个时候推出这个产品也有很多很关心的问题,我首先借这个机会给各位介绍一下我们为什么推出这个产品。
 大家知道中国机动车辆保险业这两年处于一个高度发展时期,特别是去年1月1号中国的机动车辆险进入了一个改革时期,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我们的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法律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这些变化我们去年10月份以来到今年10月份长达一年的时间,对市场进行了跟踪、分析、研究然后推出这个新的产品。
 推出新产品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个是我们国家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家也知道,从今年5月1号我国新的《道路交通法》开始正式实施,新法出台以后,对于我们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也有很多新的规定,比如说《道路交通法》第70条就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了小的两车相撞事故以后,为了保证道路快速疏通,允许事故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大家习惯上所说的私了。
 根据这样一种变化,需要我们在理赔方面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来适应。这是一个方面,法律环境的变化,当然我仅仅是举70条这个例子。
 第二的方面变化,就是我国汽车正在高速进入家庭,也包括有一部分单位车辆公改私,由于这些环境变化,以前我们车辆大部分都是单位车辆,也就是专业司机在驾驶,现在大量私人车辆越来越多,包括公改私,有相当一部分司机变成业余司机,现在车辆发展速度很快,每年都以20%-30%的速度在增长,现在整个带来了车辆的数量增加,行驶中间的拥堵,还包括一些事故的增加,这是第二个原因,需要我们在机动车辆保险方面做相应的调整。
 第三个方面的变化,我们觉得作为保险业,既在发展自己,同时,还有一个怎么样来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这个产品和道路交通安全要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现在我们以前所有的事故发生以后,不论大事故、小事故,保险都来赔偿,有一部分司机觉得反正出了事故以后都由保险公司补偿,内心里面对安全行驶并不是很紧张,我们觉得有必要通过条款条例促使大家以后更加谨慎的驾驶,这是第三个方面考虑因素。
 这次条款第四个方面考虑因素,就是怎么样能够对好的司机给予更多的鼓励,对经常发生事故的,或者是经常违章的司机,能够使费率通过保险这种经济杠杆更紧密的挂钩,我觉得通过这种方式,实际上也是能够进一步来体现一种对客户的贴近,这也体现出一种人性化,因为每年事故率现在是在增加的,赔款也在不断的增加,要是采取以这种所有事故全部平均来分摊,实行一个统一的费率,对优质的客户,对常年不出事故的客户,对人家来讲是不公道的。
 还有一种考虑,现在由于车辆增加,事故件数的增加,使得理赔资源非常的紧张。我们大量的人员长时期的一直紧紧围绕经常出事故的,对其他很多事故,需要我们提供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则显得力不从心。这次调整也是想把小的事故分担出去,使我们在理赔资源方面能够更好的进行分配,以上就是我们这次对这个产品进行改造大概的初衷。
 主持人 : 感谢贾总的分析,我们知道贾总从五个方面做了分析,其中讲到鼓励好司机,增加公平性。但是我想问一下,就目前而言,风险小的好司机,在市场上占有率相对于整个事故来说是多少?
 贾海茂 : 现在全国汽车2300多万辆,去年全年咱们中国的保险业共同承保的车辆大概1200多万辆,当然现在承保面还不是很高。今年以我公司为例,我们1到9月份承保的汽车是900万辆,但是我们处理事故辆数还是比较高的,也就是说大概有40%多的,100台车里面大概有40%左右的车辆会发生事故的,实际上真正不发生事故应该是大多数。
 发生事故这里面也不是说非常均匀,少的可能就是今年偶尔就发生这么一次,但也有的个别司机事故率非常高,一年可能五六次、七八次、十几次,极个别可能达到20次以上。如果要是把这些一年中间多次发生事故的,加以一个细分,真正一年发生事故的客户大概在30%左右,所以我们认为这样推出以后,仅仅1/3左右的客户可能会有点影响,对2/3以上的客户并没有多大影响。
 主持人 : 其中1/3受到影响,而这个条款大家最关心就是增设免费额,免费额是500元。我想问一下在这1/3里有多少人他的风险经常会在500元以内?
 贾海茂 : 根据我们统计的数据,事故里面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大概能占到事故总数的20%-30%,数量也不是非常大。设免赔额,这个条款推出来,市场上对免赔额问题非常关注,我想借这个机会对免赔额的问题稍微多说两句。
 第一个我想说的,涉及的免赔额这个做法,并不是一个新的东西,在国际上是非常普遍的一种做法。在我们国内我们也不是第一家推出,去年2003年1月1号出现改革的时候,我们一些兄弟公司在条款里面设了有免赔额这种做法。大概我们公司市场份额占得比较大,所以推出来以后反响稍微明显一点,我说第一点,这是新的东西。
 另外设500元的免赔额,这次推出的条款和以前产品严格讲不是同一类,正因为这个产品不一样,它后面所跟的费率体系也不一样。当时我们在设计中也考虑了,如果我们还是按以前产品,所有事故我们全部承担,它后面所测算的费率就另外一种测算方法,把小事故损失全部测算进去,来计算我们整体的基准费率,这样计算的结果形成我们整个费率体系要上抬,普遍上抬。普遍上抬以后,我们认为对那些经常不出事的客户,还要再给他们提费是不合理的,或者是不公道的,所以我们想的,我们这次改造时候把这些经常发生的小事故在测算费率的时候把它先剔出来,整体费率水平不要调整,这样对大多数客户是公道的,对于经常出事的客户,我们设了免赔额以后并不是把他们全部拒之以门外,假如客户有这个需求,你愿意可以,通过加保,不计免赔额附加险方式,还可以把小额事故风险也转嫁出来,转嫁保险公司,等于说客观上给这类客户有一个选择权。
 主持人 : 贾总的解释应该是比较全面的,但是网友反响也是非常大,甚至认为这一点是变相涨价。你觉得你怎样向这些网友解释?
 贾海茂 : 我想任何一个新东西出台以后,都有一个被大家认识、熟悉和接受的过程。现在对500块钱的绝对免赔额反响比较强烈的,我想是这样的,从客观上来讲,大多数人认为挺好,或者没有问题的这些同志,大部分人不说话了,声音比较小。可能就有一些客户,他最关心、最需要的这部分人,或者以前出事故相对比较高的人这方面,可能感觉到一下很难接受,我觉得对这一点也可以理解,因为大家不同的人员,对保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所以他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有一部分人反映很强烈,是希望保险公司全赔的这部分人。
 刚才我说了基本条款有绝对免赔额,但是并不是说就不允许你在选择全面保障这种条款了,如果有些网友觉得我从内心里我就希望发生事故以后,希望保险公司全赔,可以通过附加险的方式把风险转嫁。这样有些人就说了,你是不是属于一种变相的涨价?我觉得不同的产品就是有不同的价格,这也是正常的。
 有一部分同志选择了,我愿意对500块钱以下的赔额,我自付,我自己承担,肯定这个价格就要低一点。反过来,也有一部分客户希望我所有的风险我全部的转嫁出去,自然的保费就应该多交一点,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公平分担的表现。
 主持人 :有网友认为人保把500元作为一个分界点是一刀切的做法。所以专家和网友就建议,能不能实现一个阶梯式的分类?假如设立200元或者300元等金额不等的免赔额?
 贾海茂 : 我们在设计条款初期,对这个方面进行过论证,国外也有这种做法,国外搞得更细一些。国外包括有200、300、500、1000美元,有很多档次,甚至国外条款里面就明确设定,对于经常不出事的老司机绝对免赔额就是200块钱,反过来对年轻司机,出事率比较高的,上年度出现比较高的,他的免赔额设得就比较高,600美元或者1000美元,他在条款里面就分开了。
 主持人 : 我想这一点陈博士会有一些统计方面的数据,跟我们说一下。